您的位置:政策资讯 》资讯中心 》寡头垄断型市场下的电力物资采购优化策略
本文以电网集中采购物资瓷绝缘子为例,对寡头垄断型市场环境下投标人的行为特性展开分析,针对其在招投标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采购策略优化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对保证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的质量、提高招标采购效能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一、寡头垄断型市场的特点
寡头垄断型市场是指某种产品的绝大部分由少数几家或特定区域的生产商控制的市场。一般情况下,寡头垄断型市场其产品的生产、制造等技术水平相对较高或具有地域优势,少数供方掌握核心技术,其余供方很难与其形成竞争,因此形成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寡头垄断型市场下,采购方选择采购产品的范围和谈判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围标潜在风险较高,价格不能充分竞争,比如电网集中招标物资瓷绝缘子、光缆等均属于寡头垄断型市场。因此,采购方须针对寡头垄断型市场,制定合适的招标采购策略,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增强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瓷绝缘子主要用于支持和固定裸载流导体,起到裸载流导体与地绝缘,或使装置中不同电位的载流导体之间绝缘的作用。瓷绝缘子采用硅酸盐材料,由石英砂、黏土和长石等原料经过球磨、制浆、炼泥、成形、上釉并经高温烧结而成。其在输配电线路中用处广、需求量大,属于电网招标采购的重点物资。从制作工艺角度看,瓷绝缘子加工制作容易控制,取材方便,价格便宜。在电力物资中,瓷绝缘子属于技术较低品类,市场上合格生产厂商具有明显的地域集中性,价格不能充分竞争,因此,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投标供应商形成联盟,报出高价,通过拉高价格计算公式中的基准价,抬高最后中标价格的不合理报价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如何通过完善采购策略,有针对性地修改评标规则,防止投标人集体不合理报价,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案例剖析
某批次货物类招标,瓷绝缘子分标共3个分包,92家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参数详见表1。
本批次瓷绝缘子共92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其中位于区域A内的厂家共60家,非区域A内的厂家共32家。通过分析投标数据发现:
(1)区域A内厂家报价较非区域A内厂家报价至少高出20%,远高于包预估价,非区域A内厂家报价合理,接近预估价,详见表2。
(2)区域A内60家供应商报价存在明显异常情况,每包约20个投标人按照4-5个价格段进行报价,剩余40个投标人以1万为阶梯,进行连续报价。以包2为例,区域A内有40家投标人报价聚集在504万元-529万元区间,具体各区间投标人数量分布见图1。
(3)区域A内厂家利用瓷绝缘子价格权重较高的特点,整体大幅度提高投标报价,通过影响基准价的方式,谋取特定的中标价格,区域A内厂家中标所有分包,获取超额利润,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详见图2。
三、采购策略优化建议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投标过程是一个典型的博弈过程,在市场潜在合格投标人数量偏少或地域集中的情况下,市场很容易形成寡头。而这些投标人一旦联合,市场价格将会被这些投标人所控制,此时的市场就类似于垄断,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投标人联合的前提是利益分配的均衡与合理,当招标人通过一定的应对措施强制性打破投标人之间的合作,那么市场的垄断也将被打破,价格也会随之回归合理。因此,在招标过程中,调整优化物资采购策略是招标人应对潜在合格投标人数量较少或集体报价异常的一个有效办法。
招标人要采取措施加大投标人之间的竞争,预防中标价过高;同时还要注重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竞争度,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优化:
(一)标包划分与资质设定相结合
寡头垄断型市场下物资的标包划分可以采用“大包划大,小包划小,缩减包数”的策略。“大包划大,小包划小”可以引导综合实力强的厂家竞争大包,引导综合能力弱的厂家竞争小包,保证中标厂家的覆盖面。“缩减包数”能够制造僧多粥少的市场竞争状态,强制打破投标人之间的联盟。
标包划分的同时可结合资质业绩的调整,对于小包可以设置相对较低的门槛,引导成长型厂家参与竞争,有助于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增大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二)调整评标办法
电力物资招标活动中,目前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是综合评估法,主要包含技术、商务、价格的权重比例设置、价格公式的选择、价格公式参数的设定三个方面。寡头垄断型市场下最常出现潜在投标人报出高价,通过拉高价格计算公式中的基准价,抬高最后中标价格的情况。因此,对评标办法的调整是限制异常报价的有效手段之一。下面基于上述案例及表1中的数据,采用单一变量法对瓷绝缘子的评标办法进行优化。
(1)权重比例设置(价格公式及参数不变)
寡头垄断型市场下,适当降低价格权重可以减小报价因素对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的影响,使投标人在投标中的可操控性最小化。下面基于表1中的原始数据对表3中4种情况进行仿真,仿真发现,随着价格权重的不断降低,包01的中标人发生变化,中标厂家区域改变,中标金额发生变化。可以看出,调整价格权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中标结果,但是由于瓷绝缘子属于技术较低品类物资,技术权重比重调整范围有限,所以,通过调整权重比例这种方法来影响中标结果的效果是有限的。
(2)价格公式及参数的选择(权重不变)
价格打分公式是综合评估法的重要一环,正确地选择价格公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引导投标人的报价。下面基于表1中的原始数据对4种常用的价格公式进行仿真,仿真结果发现不同价格公式对中标结果的影响极大,4种价格公式产生的4种不同的中标结果,详见表4。仿真发现,区间复合平均价法和算术平均值与区间复合平均价法(−20%)能够有效地降低评标基准价,因此,对于瓷绝缘子这类物资可选择区间复合平均价法、算术平均值与区间复合平均价法(−20%)作为其价格公式,同时设置一定的下浮比例以调整评标基准价,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此外,招标人应充分研究分析上一批次的采购结果,引入反馈机制,不定期变更采购策略,以获得较低的价格水平。
(三)设置最高限价
招标人可通过设置最高限价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最高限价的制定需结合物资生产成本及以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限价的设定需谨慎,若最高限价设置低于成本价,可能导致招标失败或供应商供货以次充好,危及电网安全;若最高限价设置过高,则达不到优化采购结果的目的,不利于招标的经济性。
总而言之,实际操作中,可以结合所选取的价格公式,确定合适的下浮比例,通过与打分权重的配合共同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满足采购方对质量与价格的综合需求,实现采购结果最优化。
表1 瓷绝缘子采用的评标办法
物资名称 | 技术权重(%) | 价格权重(%) | 商务权重(%) | 价格公式 | 价格公式参数 | ||
a | m | n | |||||
瓷绝缘子 | 40 | 45 | 15 | 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 | 0 | 1 | 1 |
注释: “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M<6,不剔除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6≤M<10,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非否决投标,仅为计算基准价),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剔除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M≥10,则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通过下浮比例a计算得出A2 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基准价/评标总价)n×100;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评标总价/基准价)m×100 |
表2 瓷绝缘子中标结果分析
分包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万元) | 包预估价 (万元) | 区域报价平均值(万元) | 区域间 投标价对比 (%) | ||
A区域 | 非A区域 | 包基准价 | |||||
包01 | 厂家A16 | 674.89 | 375.53 | 731.89 | 353.97 | 588.40 | 21.89 |
包02 | 厂家A33 | 443.67 | 281.65 | 553.48 | 273.67 | 453.77 | 21.34 |
包03 | 厂家A34 | 504.03 | 281.65 | 548.69 | 277.56 | 454.01 | 20.75 |
表3 不同权重比例下的包01的中标结果
技术权重(%) | 价格权重(%) | 商务权重(%)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40 | 45 | 15 | 厂家A16 | 674.89 |
2 | 50 | 35 | 15 | 厂家A16 | 674.89 |
3 | 55 | 30 | 15 | 厂家B01 | 347.97 |
4 | 60 | 25 | 15 | 厂家B01 | 347.97 |
表4 不同价格公式下的包01的中标结果
价格公式 | 基准价(万元) | 中标人 | 中标价(万元) | |
1 | 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 | 588.40 | 厂家A16 | 674.89 |
2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496.25 | 厂家B02 | 499.54 |
3 | 算术平均值与区间复合平均价法(-20%) | 498.92 | 厂家B01 | 347.97 |
4 | 区间平均价下浮法 | 504.98 | 厂家A33 | 510.43 |
注释: 价格评审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1=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2=1; 当计算出的价格评审得分≤0时,价格部分得分为0分。 1.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基准价的确定: a.如果K1≤5,均参与基准价的计算; b.如果5<K1≤10,不计算一个最高评标价,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不计算其中一个最高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10<K1≤20,则不计算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d.如果20<K1≤30,则不计算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 e.如果K1>30,则不计算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K1为通过所有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 f. K2个报价中高于平均值20%(不含20%)的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 g.计算剩下K3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B1; h.计算K4(K3范围中评标价与B1偏差在 [b,c]区间以内的投标人)个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B2,B2作为基准价;若K3个投标人评标价与B1的偏差均在[b,c]区间以外,则计算B1 与K3个投标人中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3 ,B3作为基准价。b= -20%,c=10% 2.算术平均值与区间复合平均价法(-20%) 基准价的确定: a.计算M2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A1;M2投标人指通过所有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b.剔除M2中低于A1值20%(不含20%)的报价; c.计算剩下M3个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A2; d.计算A3=A2×(1-下浮系数C);下浮系数C范围为0-2.0%,以0.5%为级差设置5个下浮系数,开标现场由公证人员和监督人员共同随机抽取。开标后在招投标信息系统“招标采购-公共信息”公布; e.计算A3和M2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L1的平均值A4; f.A4作为基准价。 3. 区间平均价下浮法 基准价的确定: a.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b.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c.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d.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e.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f.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g.基准价=A2×(1-C)。其中C为基准价下浮系数 |
作者:王 梦 彭 飞 梁铁州
作者单位: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