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政策资讯 》政策法规 》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可以参加竞争性谈判吗?
问:
在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谈判,对此,是否可以理解为供应商只要资格通过了,其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文件规定,未响应该要求为无效文件),也必须参加谈判?
答: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条规定,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